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251.⑴何为属世人,何为属灵人。人之为人不是凭脸和身体,而是凭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属世人和属灵人是指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要么是属世的,要么是属灵的。属世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自然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世界或小宇宙;而属灵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灵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灵界或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属世人因是自然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自然界的事物;而属灵人因是灵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那些属于灵界或天堂的事物。诚然,属灵人也爱自然界,但只以一个主人爱他仆人的方式来爱,因为他通过这个仆人发挥功用。此外,当属世人从属灵人那里感受到功用的快乐时,属世人也照着功用而变得像属灵人;这种属世人可被称为属灵-属世的。属灵人热爱属灵真理;他不但喜欢知道并理解真理,还意愿它们;而属世人喜欢谈论这些真理,也喜欢实践它们。实践真理就是发挥功用。这种从属关系来自灵界与自然界的结合;因为凡出现在自然界并在自然界所行的,都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由此可见,属灵人完全不同于属世人,除了像原因和结果之间的那种联系外,它们之间没有其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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