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91

191.“我要叫他在

191.“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表他们所居于其中的源自主之良善的真理支撑主在天上的教会。“殿”表教会,“我神殿”表主在天上的教会。由此明显可知,“柱子”表支撑教会,使教会坚固之物,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殿”表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主的神性真理;在代表意义上,“殿”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殿”在至高意义上表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主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祂这话,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9, 21)
在新耶路撒冷内,我没有看见圣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看哪,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拉基书3:1)
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诗篇138:2)
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我的祷告达到你面前,进入你的圣殿。(约拿书 2:4, 7;哈巴谷书2:20)
耶和华或主的“圣殿”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下拜、仰望、祷告的对象是祂的神性人身,而不仅仅是殿,殿本身并不神圣。它之所以被称为“圣殿”,是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173节)。使金子成圣的殿(马太福音23:16, 17)无非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在代表意义上,“殿”表主在天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的声音从殿中传出。(以赛亚书66:6)
有大声音从天上的殿中出来。(启示录16:17)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祂的约柜。(启示录11:19)
天上那存法柜的殿开了;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因神的荣耀,殿中充满了烟。(启示录 15:5-6, 8)
我求告耶和华,向我的神呼求;祂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诗篇18:6)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摆充满圣殿。(以赛亚书6:1)
“殿”表地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圣洁的殿,已经遭火焚毁。(以赛亚书64:11)
我必震动万族,使这殿满了荣耀。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 9)
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在以西结书(40-48章)以“新圣殿”来描述,由“天使所测量的殿”(启示录11:1)来表示。其它经文中的也一样(如以赛亚书44:28;耶利米书7:2-4, 9-11;撒迦利亚书8:9)。
门徒来到耶稣跟前,把殿的建筑指给他看;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马太福音24:1, 2; 马可福音13:1-5;路加福音21:5-7)
此处的“殿”表如今的教会;“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表教会的末了,那时,教会将没有任何真理留下。因为当门徒向主谈论圣殿时,主就预言了该教会的相继状态,甚至直到教会的末了,或“时代的末了”,“时代的末了”表教会的末期,便是今日。这一切由圣殿被毁,直到露出地基来代表。
“殿”表这三者,就是主、天上的教会和地上的教会,因为这三者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因此其中一个若离了另一个就无法理解的。人若将地上的教会与天上的教会分开,并将这些与主分开,就不在真理之中。“殿”在此之所以表示天上的教会,是因为后面论述的是地上的教会(194节)。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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