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1.“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在那些拥有它们的人中间支撑着主在天上的教会。“殿”表示教会,“我神殿”表示主在天上的教会。由此明显可知,“柱子”表示支撑教会,使它坚固之物,这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殿”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尤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但在代表意义上,“殿”表示主在天上的教会,同样表示主在世上的教会。“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尤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对犹太人说,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祂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9, 21)
启示录:
我在新耶路撒冷没有看见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它的殿。(启示录21:22)
玛拉基书:
看哪,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诗篇:
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诗篇138:2)
约拿书:
然而,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我的祷告达到你的面前,进入你的圣殿。(约拿书2:4, 7; 哈巴谷书2:20)
耶和华或主的“圣殿”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下拜、仰望和祷告的对象是祂的神性人身,而不只是殿,殿本身并不神圣。它被称为“圣殿”,是因为“圣”论及神性真理(AR 173节)。使金子成圣的殿(马太福音23:16, 17)只是指主的神性人身。
在代表意义上,“殿”表示主在天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声音出于殿中。(以赛亚书66:6)
启示录:
有大声音从天上的殿中出来。(启示录16:17)
又:
神的殿在天上开了,在殿中现出祂的约柜。(启示录11:19)
又:
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因神的荣耀,殿充满了烟。(启示录15:5-6, 8)
诗篇:
我求告耶和华,向我的神呼求;祂从祂的殿中听了我的声音。(诗篇18:6)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殿”表示世上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们圣洁的家,已经成为一场火灾。(以赛亚书64:11)
哈该书:
我必震动一切民族,我就使这房屋满了荣耀;这后起房屋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 9)
在以西结书(40-48章),经上以“新殿”来描述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天使所量的殿”(启示录11:1)就是指这个教会;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44:28; 耶利米书7:2-4, 9-11; 撒迦利亚书8:9)。马太福音:
门徒上前来把殿的建筑指给耶稣看;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马太福音24:1, 2; 马可福音13:1-5; 路加福音21:5-7)
此处“殿”表示当今教会;“没有一块石头能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表示该教会的末了,就是当没有任何真理留下时。因为当门徒与主谈论圣殿时,主预言了这个教会的相继状态,甚至直到教会的末了,或“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也就是今日。这由圣殿直到地基都被拆毁来代表。
“殿”表示这三者,即主、天上的教会和世上的教会,因为这三者构成一体,不可分离,因而其中一个若离了另一个是无法理解的。因此,人若将世上的教会与天上的教会分离,并将这些与主分离,就不在真理之中。“殿”在此之所以是指天上的教会,是因为后面论述的是世上的教会(AR 194节)。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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