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9

19.“那爱我们,用

19.“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那出于爱和怜悯通过其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改造并重生人的。显然,“洗去我们的罪”是指把我们从邪恶中洁净,从而改造和重生,因为重生是属灵的洗。但“自己的血”不是像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指十字架受难,而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里引用所有这些经文太冗长乏味了,但我们会在下面引用它们(AR 379, 653节)。与此同时,在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一书中,可以看到关于圣餐中主的肉和血的含义的阐述和说明;还有关于属灵的洗,也就是重生的阐述和说明(NJHD 202-209节)。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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