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那出于爱和仁慈藉其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改造和重生人的。显然,“洗去我们的罪”是指使我们从恶洁净,从而得以改造和重生,因为重生是属灵的洗。“自己的血”并非像很多人所认为的是指十字架受难,而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经上有很多话可证明这一点,在此引证它们太过冗长,不过,下文会有引证(379,653节),同时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210-222节,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关于圣餐中主的肉和血的阐述,以及关于属灵的洗,也就是重生的阐述(202-209节)。
Life84.圣言中有许多经文说到这一点,其中有以下经文:
行在公义中,说话正直,憎恶欺压的财利,摆手不受贿赂,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他必居高处。(以赛亚书33:15–16)
耶和华啊,谁能居于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走正直,做事公义,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同伴的。(诗篇15:1–3等)
我眼要看顾地上忠信的人,使他们与我同住;行正直路的,他要侍候我。行诡诈的,必不得住在我家中间;说谎言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黎明时分我要剪灭地上所有的恶人,把一切作孽的从城里剪除。(诗篇101:6–8)
主以下面这些话教导我们,人若非从内在是诚实、公正、忠信、正直的,就是不诚实、不公正、不忠信、不正直的: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
“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表示在主里面的人所处的内在公义。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这等人在主里面: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3, 26)
由此明显可知,当主在他们里面时,他们便“完全”了。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心里洁净,必得见神”的人,也是那些“像他们的天父一样完全”的人(马太福音5:8, 4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