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下拜”表那些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只要不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就会接受并承认新教会的真理。这话是指着那些属“撒但会堂,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说谎话的的”说的,他们表示那些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并非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只是在教义上处于虚假,在生活上却处于良善的人。当听闻真理时,接受并承认它们的,是后者,而非前者。原因在于,良善热爱真理,源自良善的真理弃绝虚假。“来在你脚前下拜”表示接受并承认真理;当然,不是在他们脚前下拜,而是在主脚前下拜,因为他们从主接受源自良善的真理。因此,在以下经文,“脚前下拜”也同样的含义: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主,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99:5)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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