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这些事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主的神性真理。很明显,这是指主;“那圣洁、真实的”之所以指主的神性真理,是因为主凭其神性真理而称为“圣”,凭其神性良善而称为“义”。因此,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被称为“圣灵”,此处“那圣洁、真实的”正是指圣灵。
“神圣或圣洁”(holy)经常出现在圣言中,无论何处,都与真理有关。由于一切本为真理的真理皆来自良善,来自主,故那被称为“神圣或圣洁”的,正是真理;而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则被称为“公义”(just)。正因如此,处于智慧之真理、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可以说是“神圣或圣洁”的,教会中人也一样。也正因如此,先知和使徒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先知”和“使徒”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由于同样的原因,圣言也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会幕约柜内的律法也被称为“至圣所”和“圣所”。耶路撒冷以同样的方式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耶路撒冷”表示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所以,祭坛、会幕、亚伦和他儿子的法衣抹油以后同样被称为“神圣或圣洁”,因为“油”表爱之良善,它使事物成圣,凡成圣之物都和真理有关。
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主啊,谁不荣耀你名,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示录15:4)
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我们救赎主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到那日,他们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以赛亚书1:4; 5:19; 12:6; 17:7; 29:19; 30:11, 12; 41:16; 45:11, 15; 48:17; 55:5; 60:9;耶利米书50:29;但以理书4:13, 23;诗篇78:41)。由于主是神圣或圣洁本身,故天使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也论到自己说:
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由此明显可知,来自主的真理就是神圣本身,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对此,主说: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着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 13-15)
保惠师,就是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翰福音14:26)
“圣灵”是指主的智慧,因而是指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一书。由此明显可知,“那圣洁、真实的”表主的神性真理。至于“圣”论及真理,“义”论及良善,这从圣言中提及这二者的经文明显可知,如以下经文:
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11)
万圣之王啊, 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启示录15:3)
用圣洁公义侍奉祂。(路加福音1:75)
希律敬畏约翰,知道他是义人,是圣人。(马可福音6:20)
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公义。(启示录19:8)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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