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里面的人必被接受。“认名”就是承认某人的品质,这从前面(81, 122节)所论述的“名”的含义可以证实。“父”表神性良善,“天使”表神性真理,二者皆出于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常提到“父”,无论何处,“父”均表示耶和华,主在父里面,从父而来,父在主里面,决非表示与主分离的任何神性。事实就是如此,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参看该书21, 960节)。主之所以提及“父”,是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父”表良善,“父神”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有人在圣言中读到“父”时,天使从不将其理解任何其它事物,也无法理解为其它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子女和继承人;这就是主所说的那些话(即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的意思(马太福音23:9)。由此明显可知,“在父前认他的名”表他们将被接到那些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之人当中。“天使”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而言,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就是来自主而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882.启14:9–12.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大声说,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或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的,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也在此。
“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表示来自主的进一步的显现(883节);“大声说”表示诚挚的劝诫和宣告(884节);“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表示以免他们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及其教义(885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将这些作为教会的良善,或教会的真理来接受和承认(886节)。
“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887节);“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表示他们的地狱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并照着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弃绝而可怕(888节)。
“那折磨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或永永远远”表示包围他们,并不断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密集虚假(889节);“昼夜不得安宁”表示邪恶及其虚假的不断侵扰(890节);“那些拜兽和兽像的”表示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及其教义的(891节);“以及凡受他名之印记的”表示照着前面的描述对它品质的接受和承认(892节)。
“圣徒的忍耐就在此”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信仰,而是处于仁爱的人所受的逼迫和试探(893节);“守神诫命的也在此”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894节);“和耶稣信仰”表示主对真理的植入(89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