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里面的人必被接受。“认名”就是承认某人的品质,这从前面(81, 122节)所论述的“名”的含义可以证实。“父”表神性良善,“天使”表神性真理,二者皆出于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常提到“父”,无论何处,“父”均表示耶和华,主在父里面,从父而来,父在主里面,决非表示与主分离的任何神性。事实就是如此,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参看该书21, 960节)。主之所以提及“父”,是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父”表良善,“父神”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有人在圣言中读到“父”时,天使从不将其理解任何其它事物,也无法理解为其它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子女和继承人;这就是主所说的那些话(即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的意思(马太福音23:9)。由此明显可知,“在父前认他的名”表他们将被接到那些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之人当中。“天使”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而言,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就是来自主而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164.“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表示那些沉迷于他们的虚假之人所受的严厉试探。这从“行通奸”和“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行通奸”是指歪曲真理(参看AE 141节),因此,“与耶洗别行通奸”是指让自己屈服于“耶洗别”所表示的那些人的虚假;“苦难”是指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参看AE 47节),在此是指试探,因为对人来说,试探无非是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8, 196—197节)。因此,“把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丢在大苦难中”表示那些沉迷于他们的虚假之人所受的严厉试探。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灵人或内在人没有如此关闭的人,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某种属灵情感,却让自己被那些处于虚假教义的人引诱(参看AE 162节)。由于这些人把虚假接受到其属世人的记忆中,而内在属灵人与这些虚假不能取得一致,这内在属灵人只接受真理,所以一场争战就在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开始发生。这争战就是试探,这试探由“大苦难”来表示。试探就是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的争战(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0, 194, 197, 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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