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1160.“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它们被永远毁灭了。这从“不能再见”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能再见”(它们,也就是肥美辉煌的事物,这些事物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以及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壮丽之物),是指它们被永远毁灭了,因为不能再见的事物就是被永远毁灭了。
(续)
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就是指前面所描述的一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发现它是空的,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坏了。(马太福音12:43–45)
这段经文描述了一个人因污灵离开他而发生的改变;这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描述了他回到邪恶中,以及随之而来的亵渎。
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同样描述了这种亵渎:
耶稣对在毕士大水池边得医治的人说,看哪,你已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免得更糟糕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又:
祂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免得他们回转过来得了医治”表示免得他们成了亵渎。犹太人将会如此(马太福音12:45);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禁止吃脂油或脂肪和血(利未记3:17; 7:23, 25),因为吃脂油或脂肪和血表示他们对圣物的亵渎,他们就具有这种秉性。此外,主通过其圣治以最大的小心谨慎防范这种亵渎的存在;为此,祂将人里面的那些神圣的事物与那些不神圣的事物分离,将那些神圣的事物存储在其心智的内层,并把它们提升到自己这里,将那些不神圣的事物存储在外层,并把它们转向世界。因此,神圣事物与不神圣的事物就分离了,这样人就能得救了。但当良善与邪恶混杂在一起时,这一切是无法实现的。主在启示录(2:10, 26)中教导说,那些持续留在信与爱中,直到死亡的人将拥有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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