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1041.“十角”表示来自真理的圣言的能力。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对抗虚假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对抗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抗虚假的能力,因为后来经上说:
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这些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因为神将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启示录17:12, 16–17)
这清楚表明,朱红色的兽所拥有的“十角”表示对抗虚假的真理的能力,因而圣言的能力;因为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用火将她烧尽”,“淫妇”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虚假,只能被在其能力中的圣言真理,因而被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唯独视圣言为神圣,承认它是神性真理,不关注教皇法令的人恨恶和烧尽。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之所以被看到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大量,因此,“十角”表示大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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