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真实的基督教 #563

563.众所周知,习

563.众所周知,习惯成自然,因此,对一个人来说很容易的事对另一个人来说就很难。自我反省和忏悔由此所发现的罪过也是一样。对一个雇工、搬运工或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用双手从早劳作到晚更容易的呢?然而,一个生活轻闲的绅士或虚弱的人做同样的事,仅半个小时就疲倦不堪、大汗淋漓。对一个赛跑者来说,拿着手杖、穿着软鞋赶几英里的路是很容易的事,而一个习惯坐马车的人则很难从这条街慢慢跑到下条街。
凡工作积极上进的技工,都能轻松愉快地完成工作任务,要是离开工作岗位,会急于回来;而同行的懒散技工,则很难被驱使工作。每个人都一样,无论他的职业或追求是什么。对于一个勤于虔诚的人,还有比向神祷告更容易的吗?而对于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奴隶,还有比这更难的吗?反之亦然。首次在国王面前布道,哪个牧师不胆怯?但经常这样做,他就放开胆了。对于一个天使般的人,还有比将他们的眼目提升到天堂更容易的吗?而对于一个魔鬼般的人,还有比把他们投向地狱更容易的吗?不过,后者若变成伪君子,也能仰望天堂,但他的心却远离。人人都会充满他所关注的目的和由此产生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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