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真实的基督教 #435

435.在仁爱的教义

435.在仁爱的教义中,下面这句话扮演主要角色:第一,不要对邻舍行恶,第二,要向邻舍行善。这个信条可以说是形成通往仁爱教义的大门。众所周知,邪恶自人出生时就居于他的意愿中;由于一切邪恶皆针对或近或远的人,以及社群和国家,故可知,遗传的邪恶就是直接针对不同程度邻舍的邪恶。人凭理性本身也能看出,只要居于意愿中的邪恶没有被移除,他所行的良善就会浸渍于这邪恶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良善中,就象果核在果壳中或骨髓在骨头中。所以,这种人所行的良善尽管看似良善,但本质上并非良善。它就象光滑的外壳,里面的核仁已被蛀虫啃光;还象从内里一直烂到表面的白杏仁。
意欲恶和行出善本质上是两个对立面。因为恶属于对邻舍的恨,而善属于对邻舍的爱。或说,恶是邻舍的敌人,善是邻舍的朋友。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心智中,也就是说,恶居于内在人,而善居于外在人。倘若共存,外在的善就会像表面治愈、内里有腐烂物质的伤口。这时,人就象一棵烂了根的树,所结的果子仍是外表看起来完好、有用,而里面却令人恶心、无用。这种人又象废弃的渣滓,它们表面被抛光并涂上美丽的颜色后,被当成宝石来出售。总之,他们就象冒充鸽子蛋的猫头鹰的蛋。
当知道,人藉着身体行出来的良善是从他的灵,也就是内在人发出的。内在人就是死后仍活着的灵。所以,当这种人脱去构成其外在人的肉体后,他整个人完全被邪恶控制,并乐在其中,躲避良善如攻击他生命之物。
主在很多经文中教导说,在恶被除去之前,人无法行出本质为善之善:
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坏树不能结好果子。(马太福音7:16,18)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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