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表祂是神性良善本身。至今没有人知道何为“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连古人也为此争辩不休。他们知道“头生的”表示首要的,教会的一切都出于它。多数人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首要的,只有少数人坚持实践和行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是首要的。后者才是教会首要的,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头生的”所表示的,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首先,有必要说说前者的观点。他们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教会首要的,因而是“头生的”。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们先学的是真理,而教会正是凭真理而成为教会,不过,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还算不上教会。此前,真理只在认知的思维和记忆当中,不在意愿的行为当中;真理若不是实践或行为上的真理,就不是活的,仅仅好比一棵枝繁叶茂却无果实的树,或如学了知识,却未加以运用,或如居住的房子有待建于其上的地基。这些事在时间上为首先,在目的上却不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才是首要的。在房子里居住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地基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功用在目的上是首先的,知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同样,当栽下一棵树时,目的上首先的是果实,而时间上首先的是枝和叶。
认知也一样,它在人里面首先形成,但目的是人要行出他以其认知所明白的事;否则认知就如同一位挺会教导,却生活邪恶的牧师。再者,凡真理都是种于内在人,扎根于外在人,故所种的真理若不通过付诸实践而扎根于外在人,就像将树种在土表上,而不是土里面,这树在烈日的酷热下,必要立时枯萎。实践真理的人死后将带走真理的根,仅仅通过信了解、承认它们的人却不能。由于许多古人将时间上的首先视为目的上的首先,所以他们声称“头生的”表示教会中来自教义和信仰的真理,殊不知,这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头生。
凡以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为首要的人都被诅咒了,因为那真理中丝毫没有行为或作为,或丝毫没有生命。这正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被诅咒的原因。该隐就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42节)一书。因此,雅各的长子流便被父亲诅咒(创世记49:3-4),其长子的名分被夺去(列代志上5:1)。“流便”在灵义上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因被诅咒全都被击杀的“埃及头生的”在灵义上也无非表示脱离生活良善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真理本是死的。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所说的“山羊”无非表示那些其信仰脱离生活的人(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这等人在最后审判之时被弃绝、定罪了(参看《最后的审判续》,16节等)。
从这几件事可以证实,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并非教会的首生者,行动或作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才是。因为真理若不成为生活实际,教会就不在人里面;成为生活实际,便为良善。因为认知的思维和记忆不能流入意愿,并通过意愿进入行动;而是意愿流入认知的思维,然后流入记忆和行动。凡通过认知从意愿发出之物,都是从从属爱的情感通过属认知的思维发出的,所有这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并进入生活。所以主说:
凡行真理的,都是靠着神而作的。(约翰福音3:21)
由于约翰代表生活的良善,彼得代表信仰的真理(参看5节),所以靠在主怀里并跟从耶稣的是约翰,而非彼得(约翰福音21:18-21)。主论及约翰时还说,他要等到祂来(约翰福音21:22-23),因而直到今日,也就是主的到来;因此,主向那些要归入祂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教导的是生活的良善。总而言之,真理通过良善首先产生的,因而认知出于意愿所产生的,才是“首生的”,因为真理属认知,良善属意愿:这个首先才是首要的,因为它好比其余部分从中所发出的种子。
至于主,祂是从死里首先复活的,因为就其人身而言,祂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本身。所有人本身是死的,都通过祂存活。诗篇上也是这个意思: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过世上的君王。(诗篇89:27)
这论及主的人身。“以色列”也因此被称为“长子”(出埃及记4:22,23)。“以色列”表行为上的真理,“雅各”则表教义上的真理。单有教义上的真理,教会算不上教会,所以雅各又被赐名“以色列”。但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主。
正因“长子”的这种代表,所以一切头生的和一切初熟的果子都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2, 12; 22:28, 29)。也正因“长子”的这种代表,利未人也因此被分别出来,代替以色列教会所有的长子。经上说他们归给了耶和华(民数记3:3:12, 13, 40-46; 18:15-18),因为“利未”表行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所以祭司的职分被赋予了他的后代,这一点后文会再作解释。因同样的缘故,长子可得双份的产业,被称为“力量的初始”(申命记21:15-17)。
“头生的”表教会的首要元素,因为在圣言中,属灵的生产以属世的生产来表示,然后在人里面首先产生它们的,被视为他的“头生的”。因为只有等到内在人中所孕育的教义真理在外在人中生出时,教会才在人里面。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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