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7

17.“从死里头生的

17.“从死里头生的”表示祂也是神性良善本身。至今还没有人知道“从死里头生的”是什么意思;古人曾争论它的含义。他们知道“头生的”表示首先和主要的事物,教会的一切都出于它;许多人认为,它是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但只有少数人认为它是行为和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我们稍后会看到,后一种真理才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也是“头生的”在本来意义上的含义。不过,首先要说一说那些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教会首先和主要的事物,因而是“头生的”之人的观点。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它首先被学习,还因为一个教会是通过真理而成为一个教会的,但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它仍不是一个教会。在此之前,真理只在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里,不在意愿的行为中;真理若不是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就不是活的。它只是像一棵枝繁叶茂却不结果子的树,像未加应用的知识,也像居住的房子有待建于其上的地基。这些事在时间上是首先的,但在目的上不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事,才是首要的。因为在房子里居住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地基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功用在目的上也是首先的,知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同样,当栽下一棵树时,果实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枝叶在时间上是首先的。

理解力也是如此,它首先在人里面形成,但目的是让人可以做他用理解力所看到的事;否则理解力就像一个教导得好,但生活邪恶的牧师。此外,一切真理都播种于内在人,扎根于外在人;因此,除非播种的真理扎根于外在人(这通过实行来实现),否则它就会变得像一棵不是栽在土里,而是栽在土表的树,在炎炎烈日下会立刻枯萎。实践真理的人死后就把这根带在身上,但只通过信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没有这根。由于许多古人将时间上首先的也视为目的上首先的,这目的是首要的,所以他们说,“头生的”表示在教会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殊不知,这真理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头生者。

但所有将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视为首要的人都被定罪了,因为这真理里面没有任何行为或作为,或没有任何生命。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就由于这个原因而被定罪。该隐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42节)一书。雅各的长子流便也因此被他父亲定罪(创世记49:3-4),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列代志上5:1)。稍后我们会看到,“流便”在灵义上是指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因被定罪而都被击杀的“埃及头生的”在灵义上无非是指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死的。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中的“山羊”无非是指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那些处于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在最后审判的时候被弃绝和定罪,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续》(16节等)。

从这几件事可以明显看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不是教会头生的,而行为或作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才是头生的;因为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教会不在人里面;当真理属于生活时,它才是良善。事实上,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不流入意愿,并通过意愿流入行为;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和记忆,并流入行为。凡从意愿通过理解力发出之物,都是从属于爱的情感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发出的,这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并进入生活。因此,主说:

行真理的,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由于约翰代表生活的良善,彼得代表信仰的真理(参看AR 5节),所以靠着主的胸膛并跟从耶稣的,是约翰,而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18-21)。故主论到约翰说,他要等到祂来(约翰福音21:22-23),因而直到今日,也就是主的降临。因此,现在主向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教导生活的良善。总而言之,真理从良善中首先产生的,因而理解力从意愿中产生的,才是“头生的”;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这个“首先或头生”才是首要的,因为它就像种子,其余的东西都从这种子发出。

至于主,祂是从死里头生的,因为就其人身而言,祂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真理本身,所有人本身都是死的,但都从主那里活着。诗篇中的这句话也是这个意思: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过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这话论及主的人身。正因如此,“以色列”被称为“长子”(出埃及记4:22-23)。“以色列”是指行为上的真理,“雅各”是指教义上的真理;由于教会不是仅由教义上的真理产生的,所以雅各被赐名为“以色列”。然而,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是指主。

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一切头生的和一切初熟的果子都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2, 12; 22:28, 29)。由于“头生的或长子”的这种代表,利未人被取来代替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经上说,他们由此归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6; 18:15-18);事实上,“利未”表示行为上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祭司的职分被赋予了他的后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下文。由于同样的原因,长子可得双份的产业,被称为“力量的开始”(申命记21:15-17)。

“头生的或长子”表示教会的首要之物,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出生表示属灵的出生,他的“头生的”是指在人里面首先产生它们的;因为教会不在人里面,直到在内在人中孕育的教义真理在外在人中出生。


诠释启示录 #1004

1004.“那神全能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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