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祂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在祂的真理之中。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行”表生活,“与神同行”表靠祂生活;“穿白衣”表处于真理。在圣言中,“白”论及真理,因为它源于太阳之光;“红”论及良善,因为它源于太阳之火;“黑”论及虚假,因为它源于地狱的黑暗。处于主的真理之人因与主结合,故被称为“配得过的”,因为在灵界,所有的配得都来自与主的结合。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就表示他们将与主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于主的真理。之所以说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主一起生活,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处于主的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属天国度,处于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住在属灵国度;经上称后者“穿白衣与主同行”;他们也的确身穿白衣。
“行”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因靠着祂而与祂一起生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得以证实:
祂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你岂不是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吗?(诗篇56:13)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walked after)我。(列王纪上14:8)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按真理而行。(以赛亚书38:3)
倘若你们与我背道而行,不听从我,我也要与你们背道而行。(利未记26:23-24, 27-28)
他们不肯遵行耶和华的道。(以赛亚书42:24;申命记11:22; 19:9; 26:17)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36; 8:12)
文士问,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传统而行呢?(马可福音7:5)
“行”也论及耶和华,如“在他们中间行走”,也就是在他们当中并与他们一起生活。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居所,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1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228.“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阿们”和“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实或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信的一切;“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信的一切,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人”,是因为它就是主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祂就在这神性中,这神性就是那里的祂自己;事实上,这神性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充满整个天堂,形成并构成它;这就是为何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神性真理因在源头和品质上是这种情况,故在此被称为“见证人”,因为它为主的神性人身作见证,并把它显明给所有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正因如此,高层天堂的天使对其它任何神性都没有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感知,只对主的神性人身有感知;这是由于整个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流注。由此可见为何当论及主时,“见证人”表示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为何当论及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时,“作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27节)。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等节,1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形成天堂,并将天使塑造成天堂的形像;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HH 13, 133, 139–140节)。
这神性真理被主称为“保惠师,真理的灵”;对此,经上说它要“为祂作见证”,它来自祂;它为祂作见证,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已经声明了:
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它从祂发出,这一点也在约翰福音声明了:
保惠师,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祂要荣耀我”表示神性真理显明主的神性人身;“荣耀”是指使主的神性人身被认识。当论及主时,“荣耀”就是这个意思(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节)。
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主自称“阿们”,是因为“阿们”表示真实,因而表示主自己;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实本身,或神性真理本身;这也是为何祂经常说“阿们”,和“阿们,阿们,或实实在在”(如在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3, 13, 18; 24:2; 28:20; 约翰福音1:51; 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1, 7; 12:24; 13:16, 20, 21; 21:18, 25)。
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
在圣言中,“圣”论及神性真理,“分别为圣,或成圣”论及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因此,主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成圣是指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3–306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相关内容。此外,“阿们”表示神性确认(参看AE 34节);在旧约也是(申命记27:15–26; 列王纪上1:36; 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11:5; 28:6; 诗篇41:13; 72:19; 89:52; 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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