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67

167.“他们要穿白

167.“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祂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在祂的真理之中。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行”表生活,“与神同行”表靠祂生活;“穿白衣”表处于真理。在圣言中,“白”论及真理,因为它源于太阳之光;“红”论及良善,因为它源于太阳之火;“黑”论及虚假,因为它源于地狱的黑暗。处于主的真理之人因与主结合,故被称为“配得过的”,因为在灵界,所有的配得都来自与主的结合。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就表示他们将与主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于主的真理。之所以说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主一起生活,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处于主的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属天国度,处于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住在属灵国度;经上称后者“穿白衣与主同行”;他们也的确身穿白衣。
“行”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因靠着祂而与祂一起生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得以证实:
祂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你岂不是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吗?(诗篇56:13)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walked after)我。(列王纪上14:8)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按真理而行。(以赛亚书38:3)
倘若你们与我背道而行,不听从我,我也要与你们背道而行。(利未记26:23-24, 27-28)
他们不肯遵行耶和华的道。(以赛亚书42:24;申命记11:22; 19:9; 26:17)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36; 8:12)
文士问,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传统而行呢?(马可福音7:5)
“行”也论及耶和华,如“在他们中间行走”,也就是在他们当中并与他们一起生活。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居所,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1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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