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在祂的属灵国度,因为他们处于来自祂的真理。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行”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从祂那里生活;“穿白衣”表示处于真理。在圣言中,“白”论及真理,因为它从太阳的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红”论及良善,因为它从太阳的火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黑”论及虚假,因为它从地狱的黑暗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与主结合而被称为“配得过的”,因为在灵界,一切配得都来自与主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真理。我们说,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在祂的属灵国度,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属灵国度;经上说后者要“穿白衣与主同行”;他们也的确身穿白衣。
“行(走)或跟从”(walk)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与祂一起生活,因为是从祂那里生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玛拉基书:
祂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3-24, 27-28)
以赛亚书:
他们不会行在耶和华的道上。(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11:22; 19:9; 26:17)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约翰福音: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36; 8:12)
马太福音:
文士问,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行”也论及耶和华,如“祂在他们中间行走”,也就是说,在他们里面并与他们一起生活。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居所,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12)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都能明白或猜到,对于亚当及其妻子的描述含有某种属灵意义,只是迄今为止无人知晓罢了,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一眼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还用作绊脚石,除非这棵树代表某种属灵之物?再者,认为他们都因吃了那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还粘附到每个后来人身上,导致全人类因为一个人的过错而受诅,况且这过错中并没有源自肉体私欲或内心罪孽的任何邪恶,这符合神的公义吗?尤其是,既然耶和华在场,也看到后果,那为何祂不从一开始就阻止人吃那树?为何不在那蛇引诱他们之前就把它丢到阴间?
但是,我的朋友,神并没有这么做,因为这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人之为人而非动物,正在于这自由意志。一旦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显而易见,那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而且,遗传的邪恶并非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他们将困扰自己的邪恶倾向传给他们的孩子。人若仔细研究孩子、甚至出身同一个父亲的整个家庭成员的举止、性情和长相,就能明显看出这一事实。不过,这取决于每个家庭成员是想欣然接受这遗传之恶还是想从中退离,这就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了。48节所描述的灵界经历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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