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示他们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在圣言中,“衣服”表示披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披在邪恶上为衣的虚假;因为人要么是自己的良善,要么是自己的邪恶,由此发出的真理或虚假是他的“衣服”。所有天使和灵人都照其良善之真理,或照其邪恶之虚假而看上去穿着衣服;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由此明显可知,“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表示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
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锡安哪,醒来,醒来,披上你的力量;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以赛亚书52:1)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妆饰打扮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由此极其美貌。你却脱下你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彩色丘坛,在其上行淫;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0-18)
此处描述的是犹太教会,真理被赋予它,因为它拥有圣言;但他们却歪曲了这些真理;“行淫”是指歪曲(AR 134节)。
诗篇:
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14)
“王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方面的教会。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这些话论及扫罗,因为他作为王,表示神性真理(AR 20节)。西番雅书:
我必察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着外邦衣服的人。(西番雅书1:8)
以西结书:
仇敌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品。(以西结书23:26)
撒迦利亚书: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天使面前;天使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给他穿上其它衣服。(撒迦利亚书3:3-5)
马太福音:
王进来观看坐席的人;见有一个人没有穿婚筵礼服;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婚筵礼服呢?(马太福音22:11-12)
“婚筵礼服”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马太福音: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马太福音7:15)
路加福音:
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不然,新的就会撑破旧的,而且从新衣上撕下的一块,与旧的也不相称。(路加福音5:36)
由于“衣服”表示真理,所以主将前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是外在的,并代表属灵事物)比作“一块旧衣服”,将新教会的真理比作“一块新衣服”(这些真理是内在的和属灵的)。启示录:
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启示录4:4)
又:
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启示录7:9, 13, 14)
又:
有白袍赐给祭坛底下的各人。(启示录6:11)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
由于“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在主坟墓中所看到的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衣服”是指真理,所以当主变了形像时:
脸面发光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
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
衣服放光,洁白如雪,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
论到亘古常在者,也就是主,经上说:
祂的衣服洁白如雪。(但以理书7:9)
此外,下面这些话论及主,诗篇:
祂用没药、沉香和肉桂膏你所有的衣服。(诗篇45:8)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这服装华美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这些话也论及主。祂的“衣服”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染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16)
从“衣服”的含义可以看出,为何当主进耶路撒冷时,祂的门徒把衣服搭在驴和驴驹上,百姓则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7-9; 马可福音11:7-8; 路加福音19:35-36);以及兵丁将主的衣服分成四份(约翰福音19:23-24)表示什么,因而诗篇(22:18)中的这句话,即: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又表示什么。
从“衣服”的含义也明显看出,为何当有人出言反对圣言的神性真理时,他们就撕裂自己的衣服(以赛亚书37:1等);又为何他们洗自己的衣服,好叫自己可以被洁净(出埃及记19:4; 利未记11:25, 40; 14:8, 9; 民数记19:11至末尾);为何因反对神性真理的过犯,他们就脱去衣服,披上麻布(以赛亚书15:3; 22:12; 37:1, 2; 耶利米书4:8; 6:26; 48:37;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1; 阿摩司书8:10; 约拿书3:5, 6, 8)。人若知道“衣服”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就能知道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即以弗得、外袍、内袍、腰带、裤子、冠冕,表示什么。由于“光”表示神性真理,“衣服”也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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