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示他们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在圣言中,“衣服”表示披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披在邪恶上为衣的虚假;因为人要么是自己的良善,要么是自己的邪恶,由此发出的真理或虚假是他的“衣服”。所有天使和灵人都照其良善之真理,或照其邪恶之虚假而看上去穿着衣服;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由此明显可知,“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表示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
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锡安哪,醒来,醒来,披上你的力量;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以赛亚书52:1)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妆饰打扮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由此极其美貌。你却脱下你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彩色丘坛,在其上行淫;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0-18)
此处描述的是犹太教会,真理被赋予它,因为它拥有圣言;但他们却歪曲了这些真理;“行淫”是指歪曲(AR 134节)。
诗篇:
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14)
“王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方面的教会。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这些话论及扫罗,因为他作为王,表示神性真理(AR 20节)。西番雅书:
我必察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着外邦衣服的人。(西番雅书1:8)
以西结书:
仇敌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品。(以西结书23:26)
撒迦利亚书: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天使面前;天使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给他穿上其它衣服。(撒迦利亚书3:3-5)
马太福音:
王进来观看坐席的人;见有一个人没有穿婚筵礼服;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婚筵礼服呢?(马太福音22:11-12)
“婚筵礼服”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马太福音: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马太福音7:15)
路加福音:
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不然,新的就会撑破旧的,而且从新衣上撕下的一块,与旧的也不相称。(路加福音5:36)
由于“衣服”表示真理,所以主将前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是外在的,并代表属灵事物)比作“一块旧衣服”,将新教会的真理比作“一块新衣服”(这些真理是内在的和属灵的)。启示录:
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启示录4:4)
又:
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启示录7:9, 13, 14)
又:
有白袍赐给祭坛底下的各人。(启示录6:11)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
由于“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在主坟墓中所看到的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衣服”是指真理,所以当主变了形像时:
脸面发光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
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
衣服放光,洁白如雪,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
论到亘古常在者,也就是主,经上说:
祂的衣服洁白如雪。(但以理书7:9)
此外,下面这些话论及主,诗篇:
祂用没药、沉香和肉桂膏你所有的衣服。(诗篇45:8)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这服装华美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这些话也论及主。祂的“衣服”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染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16)
从“衣服”的含义可以看出,为何当主进耶路撒冷时,祂的门徒把衣服搭在驴和驴驹上,百姓则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7-9; 马可福音11:7-8; 路加福音19:35-36);以及兵丁将主的衣服分成四份(约翰福音19:23-24)表示什么,因而诗篇(22:18)中的这句话,即: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又表示什么。
从“衣服”的含义也明显看出,为何当有人出言反对圣言的神性真理时,他们就撕裂自己的衣服(以赛亚书37:1等);又为何他们洗自己的衣服,好叫自己可以被洁净(出埃及记19:4; 利未记11:25, 40; 14:8, 9; 民数记19:11至末尾);为何因反对神性真理的过犯,他们就脱去衣服,披上麻布(以赛亚书15:3; 22:12; 37:1, 2; 耶利米书4:8; 6:26; 48:37;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1; 阿摩司书8:10; 约拿书3:5, 6, 8)。人若知道“衣服”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就能知道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即以弗得、外袍、内袍、腰带、裤子、冠冕,表示什么。由于“光”表示神性真理,“衣服”也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 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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