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示他们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在圣言中,“衣服”表示披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披在邪恶上为衣的虚假;因为人要么是自己的良善,要么是自己的邪恶,由此发出的真理或虚假是他的“衣服”。所有天使和灵人都照其良善之真理,或照其邪恶之虚假而看上去穿着衣服;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由此明显可知,“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表示处于真理,没有因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而玷污敬拜。
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锡安哪,醒来,醒来,披上你的力量;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以赛亚书52:1)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妆饰打扮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由此极其美貌。你却脱下你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彩色丘坛,在其上行淫;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0-18)
此处描述的是犹太教会,真理被赋予它,因为它拥有圣言;但他们却歪曲了这些真理;“行淫”是指歪曲(AR 134节)。
诗篇:
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14)
“王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方面的教会。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这些话论及扫罗,因为他作为王,表示神性真理(AR 20节)。西番雅书:
我必察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着外邦衣服的人。(西番雅书1:8)
以西结书:
仇敌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品。(以西结书23:26)
撒迦利亚书: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天使面前;天使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给他穿上其它衣服。(撒迦利亚书3:3-5)
马太福音:
王进来观看坐席的人;见有一个人没有穿婚筵礼服;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婚筵礼服呢?(马太福音22:11-12)
“婚筵礼服”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马太福音: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马太福音7:15)
路加福音:
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不然,新的就会撑破旧的,而且从新衣上撕下的一块,与旧的也不相称。(路加福音5:36)
由于“衣服”表示真理,所以主将前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是外在的,并代表属灵事物)比作“一块旧衣服”,将新教会的真理比作“一块新衣服”(这些真理是内在的和属灵的)。启示录:
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启示录4:4)
又:
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启示录7:9, 13, 14)
又:
有白袍赐给祭坛底下的各人。(启示录6:11)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
由于“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在主坟墓中所看到的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衣服”是指真理,所以当主变了形像时:
脸面发光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
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
衣服放光,洁白如雪,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
论到亘古常在者,也就是主,经上说:
祂的衣服洁白如雪。(但以理书7:9)
此外,下面这些话论及主,诗篇:
祂用没药、沉香和肉桂膏你所有的衣服。(诗篇45:8)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这服装华美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这些话也论及主。祂的“衣服”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染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16)
从“衣服”的含义可以看出,为何当主进耶路撒冷时,祂的门徒把衣服搭在驴和驴驹上,百姓则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7-9; 马可福音11:7-8; 路加福音19:35-36);以及兵丁将主的衣服分成四份(约翰福音19:23-24)表示什么,因而诗篇(22:18)中的这句话,即: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又表示什么。
从“衣服”的含义也明显看出,为何当有人出言反对圣言的神性真理时,他们就撕裂自己的衣服(以赛亚书37:1等);又为何他们洗自己的衣服,好叫自己可以被洁净(出埃及记19:4; 利未记11:25, 40; 14:8, 9; 民数记19:11至末尾);为何因反对神性真理的过犯,他们就脱去衣服,披上麻布(以赛亚书15:3; 22:12; 37:1, 2; 耶利米书4:8; 6:26; 48:37; 49:3; 耶利米哀歌2:10; 以西结书27:31; 阿摩司书8:10; 约拿书3:5, 6, 8)。人若知道“衣服”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就能知道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即以弗得、外袍、内袍、腰带、裤子、冠冕,表示什么。由于“光”表示神性真理,“衣服”也表示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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