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4.“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表属于敬拜的事物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经上之所以说“主必如同贼一样临到”,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敬拜已死之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也有某种良善之物,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只是缺乏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虚伪的,而邪恶与虚假则如同贼一样把它夺走了。这在尘世是一步一步进行的,死后则完全被夺走,人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祂必如同贼一样临到”被归于主,但就属灵之义而言,这句话的意思是,地狱要将它偷走。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恶待人、报应他、报仇、发怒,把他引入试探。而事实上,地狱才会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以这种方式显现在这个人面前的表象如此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不善加利用,以致一无所得,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25:26-30)和路加福音(19:24-26)。“买卖”和“赚取”表示为人的自我获取真理与良善。
由于良善与真理从那些敬拜已死之人被夺走,如同在暗处被贼偷走,故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以下经文: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什么时候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破坏者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他们蹦上城,蹿上墙,爬进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盗贼进入,外有群盗骚扰。(何西阿书7:1)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是因为他能仿佛凭自己思想和行动,因而照着他的理性而处于自由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人若知道那时候,必陷入恐惧。人在自由的状态下所行的会永远存留,而出于恐惧所行的却不能存留。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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