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1.“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表他们应思想一切敬拜起初是属世的,后来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变成属灵的,以及除此之外的许多其它事。这些就是通过这些话所理解的事物;另外,人人都通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和布道知道,当学习真理,人通过真理拥有信仰、仁爱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有大量说明,如:信仰藉由真理而来(4353, 4977, 7178, 10,367节);对邻之爱或仁爱藉由真理而来(4368, 7623, 7624, 8034节);对主之爱藉由真理而来(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节);聪明和智慧藉由真理而来(3182, 3190, 3387, 10,064节);重生藉由真理实现(1555, 1904, 2046, 2189, 9088, 9959, 10,028节);藉由真理才有对抗邪恶与虚假,并地狱的能力(3091, 4015, 10,488节);藉由真理才能从邪恶与虚假洁净(2799, 5954, 7044, 7918, 10,229, 10,237节);教会凭真理存在(798, 1799, 3963, 4468, 4672节);天堂凭真理存在(6690, 9832, 9931, 10,303节);智慧的纯真藉由真理而来(3183, 3494, 6013节);藉由真理才有良知(1077, 2053, 9113节);藉由真理才有秩序(3316, 3417, 3570, 4704*, 5339, 5343, 6028, 10,303节);天使凭真理而拥有美丽,属于其灵的世人的内在也是(553, 3080, 4985, 5199节);人凭真理而为人(3175, 3387, 8370, 10,298节);这一切都是凭着源于良善的真理,而非凭着没有良善的真理,而一切良善皆来自主(2434, 4070, 4736, 5147节)。
可谁想过这些?如今,只要人敬拜就行,至于他知道什么样的真理,人们则漠不关心?因为很少有人怀着学习真理并活出真理的目的来查考圣言,所以人们对敬拜是死是活一无所知。而事实上,人自己是死是活,正取决于敬拜的品质。否则,圣言有何用处?教义有何用处?安息日、布道,以及教导手册,有何用处?事实上,教会和宗教信仰又是为了什么呢?一切敬拜起初都是属世的,后来通过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变成属灵的,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人生来是属世的,但他会接受教育,以便变得文明、道德,再后来变得属灵,从而重生。故这些事由“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来表示。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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