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61

161.启3:3.“

161.启3:3.“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表示他们要思想一切敬拜开始都是属世的,后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变成属灵的,以及除此之外的其它许多事。这些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它们还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从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和讲道中知道,当学习真理,人通过真理拥有信仰、仁爱和教会的一切。

情况就是这样,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大量说明了这一点,如:信仰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4353, 4977, 7178, 10,367节);对邻之爱或仁爱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4368, 7623, 7624, 8034节);对主之爱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节);聪明和智慧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182, 3190, 3387, 10,064节);重生是通过真理实现的(AC 1555, 1904, 2046, 2189, 9088, 9959, 10,028节);对抗邪恶和虚假,以及地狱的能力,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091, 4015, 10,488节);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是通过真理实现的(AC 2799, 5954, 7044, 7918, 10,229, 10,237节);教会通过真理形成或存在(AC 798, 1799, 3963, 4468, 4672节);天堂通过真理形成或存在(AC 6690, 9832, 9931, 10,303节);智慧的纯真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183, 3494, 6013节);良心是通过真理实现的(AC 1077, 2053, 9113节);秩序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316, 3417, 3570, 4104, 5339, 5343, 6028, 10,303节);天使的美丽是由于真理,就属于其灵的内层而言,世人的美丽也是由于真理(AC 553, 3080, 4985, 5199节);人凭真理而为人(AC 3175, 3387, 8370, 10,298节);尽管如此,这一切都是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而发生的,良善来自主(AC 2434, 4070, 4736, 5147节);一切良善都来自主(AC 1614, 2016, 2904, 4151, 5147, 9981)。

但谁会这样想呢?如今,只要人处于敬拜,那么他是否知道这一套真理或那一套真理,难道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吗?由于很少有人出于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的目的来查考圣言,所以人们对敬拜,对它是死的还是活的,一无所知,然而,人自己是死是活,就取决于敬拜的品质。否则,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有什么用呢?安息日、讲道,以及教导手册,又有什么用呢?事实上,教会和宗教又是为了什么,或有什么价值呢?众所周知,一切敬拜开始都是属世的,后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变成属灵的;因为人生来是属世的,但会接受教育,以至于变得文明和道德,再后来变得属灵,他通过这种方式重生。因此,“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表示这些事。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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