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1.启3:3.“所以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表示他们要思想一切敬拜开始都是属世的,后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变成属灵的,以及除此之外的其它许多事。这些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它们还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从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和讲道中知道,当学习真理,人通过真理拥有信仰、仁爱和教会的一切。
情况就是这样,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大量说明了这一点,如:信仰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4353, 4977, 7178, 10,367节);对邻之爱或仁爱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4368, 7623, 7624, 8034节);对主之爱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节);聪明和智慧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182, 3190, 3387, 10,064节);重生是通过真理实现的(AC 1555, 1904, 2046, 2189, 9088, 9959, 10,028节);对抗邪恶和虚假,以及地狱的能力,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091, 4015, 10,488节);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是通过真理实现的(AC 2799, 5954, 7044, 7918, 10,229, 10,237节);教会通过真理形成或存在(AC 798, 1799, 3963, 4468, 4672节);天堂通过真理形成或存在(AC 6690, 9832, 9931, 10,303节);智慧的纯真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183, 3494, 6013节);良心是通过真理实现的(AC 1077, 2053, 9113节);秩序是通过真理获得的(AC 3316, 3417, 3570, 4104, 5339, 5343, 6028, 10,303节);天使的美丽是由于真理,就属于其灵的内层而言,世人的美丽也是由于真理(AC 553, 3080, 4985, 5199节);人凭真理而为人(AC 3175, 3387, 8370, 10,298节);尽管如此,这一切都是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而发生的,良善来自主(AC 2434, 4070, 4736, 5147节);一切良善都来自主(AC 1614, 2016, 2904, 4151, 5147, 9981)。
但谁会这样想呢?如今,只要人处于敬拜,那么他是否知道这一套真理或那一套真理,难道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吗?由于很少有人出于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的目的来查考圣言,所以人们对敬拜,对它是死的还是活的,一无所知,然而,人自己是死是活,就取决于敬拜的品质。否则,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有什么用呢?安息日、讲道,以及教导手册,又有什么用呢?事实上,教会和宗教又是为了什么,或有什么价值呢?众所周知,一切敬拜开始都是属世的,后来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变成属灵的;因为人生来是属世的,但会接受教育,以至于变得文明和道德,再后来变得属灵,他通过这种方式重生。因此,“要记得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表示这些事。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