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60

160.“因我见你的

160.“因我见你的行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其敬拜的内在并未与结合。“行为”表内在与外在,“我知道你的行为”表主立刻洞悉人所有的内在与外在(参看76节)。当他们与主结合时,其行为就被称为“在神面前是完全的”。必须知道的是,死的敬拜,或只有外在的敬拜使主临在,却不会结合。而内在居于其中的外在敬拜既实现临在,也实现结合。因为主与人所具有的来自主的事物结合,也就是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若这些不在敬拜中,行为在神面前就不完全,而是空虚的。在圣言中,是指着只处于虚假与邪恶的人被说成是“空虚”的(如马太福音12:44等)。因此,处于真理与良善的人被说成是“完全”的。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