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你要警醒”表要持守真理并照真理生活。在圣言中,“警醒”并不表示别的。因为凡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像一个从睡梦中醒来,变得警觉之人。而凡不持守真理,只知敬拜的人,则像一个睡梦中的人。属世的生命就本身而言,或若缺乏属灵的生命,无非就是一场睡眠。反之,属世的生命若含有属灵的生命,就是警觉的。这种生命只能真理而非其它方法才能获得,当人照真理生活时,这些真理就在它们自己的光明和白昼中。这就是以下经文中“警醒”所表示的: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到。(马太福音24:42)
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路加福音12:37, 40)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恐怕他忽然来到,发现你们睡着了;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要警醒!(马可福音13:35-37)
新郎迟延的时候,童女都打盹睡着了,愚拙的来说,主啊,给我们开门;主却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要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13)
由于主的到来被称为“早晨”(151节),并且那时真理被打开,就有了光,故那时就称为“初更时分”(耶利米哀歌2:19);主则被称为“守望的圣者”(但以理书4:13)。以赛亚书也记着说: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住在尘埃的啊,要醒来。(以赛亚书26:19)
未处于真理之人的状态被称为“打盹”、“睡着”。这一点可见于相关经文(耶利米书51:39, 57;诗篇13:3; 76:6;路加福音8:23等)。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