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启1:5.“(来自)耶稣基督”表示神性人身。在圣言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AR 6节)。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