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4

14.“和祂宝座前的

14.“和祂宝座前的七灵”表示来自整个天堂,在那里,主处于其神性真理,并且祂的神性真理被接受。“七灵”是指所有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本身。在圣言中,“七”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R 10节);我们稍后就会看到,“宝座”是指整个天堂。因此,“祂宝座前”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所在的地方;因为天堂不是凭天使自己的品质或适合天使的任何东西,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全称:《关于圣治,神性之爱和智慧的天使智慧》)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主的宝座”表示天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天是我的宝座。(以赛亚书66:1)

诗篇: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诗篇103:19)

马太福音:

指着天起誓的,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马太福音23:22)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以上有一个人的形像。(以西结书1:26; 10:1)

“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是指天堂。启示录:

得胜的,我要赐他坐在我的宝座上。(启示录3:21)

“在我的宝座上”就是在天堂,尤其在祂的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因此,在论述审判的地方,经上也说,主将坐在宝座上,因为审判是通过真理来实现的。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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