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39

139.启2:23.

139.启2: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表示对他们来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将变成虚假。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此,“击杀儿子”表示将真理变成虚假,因为这样它们就灭亡了;“被耶和华所刺杀的”不是指别的;“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也表示谴责他们的虚假。“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为在圣言的灵义上,生育是指属灵的生育;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因此它们的名称也是如此,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女婿、儿媳等等;属灵的生育不会生出儿女来,只会生出真理和良善(参看AR 542, 543节)。


诠释启示录 #1019

1019.启16:1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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