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37

137.“看哪,我必

137.“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行淫的人,我也要叫他们与她同受大苦难”表因此他们不得不留在他们的教义与歪曲中,并将受到虚假的严重。很快将看到,“床”表教义;“行淫”表对真理的歪曲(参看134, 136节);“苦难”表被虚假侵扰(33, 95, 101节);故“大苦难”表严重侵扰。“床”表教义,这是出于对应。因为心智停歇于其教义,正如身体停歇于床榻。“床”表各人要么从圣言,要么凭自己的聪明所获取的教义。心智停歇于教义,犹如安眠。在灵界,各人所卧之床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事实上,每个人的床取决于其知识和聪明的品质。智者的床华美,愚者的床鄙陋,弄虚作假者的床则污秽。
在路加福音中,床就具有这种含义: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论及最后的审判;“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表两个人接受同一个教义,有不同的生活。约翰福音:
耶稣对病人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吧;他拿起自己的床,行走起来。(约翰福音5:8-9)
马可福音:
耶稣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祂对文士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然后祂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他拿起床,当众人面前出去了。(马可福音2:5, 9, 11-12)
显然,此处的“床”表示某种事物,因为耶稣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拿他的床行走”表默想教义,这句话在天堂就是如此理解的。
在阿摩司书,“床”也表教义: 、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绣榻的边上。(阿摩司书3:12)
“躺卧在床角上”和“绣毯的边上”表离教义的真理和良善更远之物。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8:20; 57:2, 7-8;以西结书23:41;阿摩司书6:4;弥迦书2:1;诗篇4:4; 36:4; 41:3;约伯记7:13;利未记15:4-5),“床”、“榻”和“寝室”(bed chamber)有相同的含义。在圣言的先知书中,“雅各”表教会的教义,故经上论到他说:
他靠着床头上屈身下拜。(创世记47:31)
约瑟来了,他在床上坐起来。(创世记48:2)
他把脚收在床上断了气。(创世记49:33)
“雅各”表教会的教义,所以有时,当我想起雅各时,前头上方就有一人显现出来,躺卧在床上。

诠释启示录 #77

77.“就仆倒在祂脚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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