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启2:22.“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通奸的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表示因此,他们必留在他们的教义与歪曲中,并被虚假严重侵扰。稍后我们会看到,“床”表示教义;“通奸”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AR 134, 136节);“苦难”表示来自虚假的侵扰(AR 33, 95, 101节);因此,“大苦难”表示严重侵扰。“床”表示教义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正如身体安歇在自己的床上,心智也安歇在自己的教义上。但“床”表示每个人要么从圣言中,要么从他自己的聪明中为自己所获得的教义,因为心智在其中安歇,可以说入睡。在灵界,他们所卧的床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在那里,每个人的床都取决于他的知识或科学和聪明的品质,智者有华丽的床,愚者有鄙陋的床,歪曲者则有肮脏的床。
在路加福音,床就表示这一点: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两个人在一个床上”是指两个人有同一个教义,却有不同的生活。约翰福音:
耶稣对病人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他拿起自己的床行走。(约翰福音5:8-9)
马可福音:
耶稣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祂对文士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然后祂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他拿起床,当众人面前出去了。(马可福音2:5, 9, 11-12)
显然,此处“床”表示某种事物,因为耶稣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拿起他的床行走”表示沉思教义;在天上,这句话就是这样来理解的。
在阿摩司书,“床”也表示教义: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在床角和榻边上必怎样被救出。(阿摩司书3:12)
“在床角上”和“在榻边上”是指离教义的真理和良善更远之物。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8:20; 57:2, 7-8; 以西结书23:41; 阿摩司书6:4; 弥迦书2:1; 诗篇4:4; 36:4; 41:3; 约伯记7:13; 利未记15:4-5),“床”、“榻”和“卧室或内室”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在圣言的先知书中,“雅各”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论到他,经上说:
他在床头上下拜。(创世记47:31)
又:
约瑟来了,他在床上坐起来。(创世记48:2)
又:
他把脚收在床上断了气。(创世记49:33)
“雅各”表示教会的教义,因此,有时当我想起雅各时,一个躺在床上的人就出现在我面前的上方。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