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36

136.“我曾给她悔

136.“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肯悔改”表那些已确认该教义之人没有停下来,尽管他们在圣言中看到反对它的话。“悔改她的淫行”在此表示不再歪曲圣言。他们看见与其教义相反的话,这从经上论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行善者入天堂、作恶者下地狱,信心若无行为便是死的、邪恶的等大量经文明显可知。若问他们歪曲了圣言的哪个部分,或他们在哪里从灵性上与圣言行淫,答案是他们歪曲了整部圣言。因为整部圣言无非是爱主爱邻的教义,主说这两条爱的诫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的总纲(马太福音22:40)。圣言也含信之教义,却非脱离仁之信的教义,而是爱之信的教义。

诠释启示录 #61

61.启1:12.

61.启1:12. “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这从前面(AE 55节)解释约翰听见在后面的声音表示什么时所说的从某种程度上清楚可知。显然,这些话包含一个奥秘;这个奥秘无法得知,除非知道神性如何从天堂流入人的心智;因为约翰从流注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后来因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就看见了接下来的事物。出于天堂的神性流注进入人的意愿,并通过这意愿进入他的理解力。进入意愿的流注进入枕骨区或后脑勺,因为它进入小脑,并由此朝前端前行进入大脑,也就是理解力所在之处;当它通过这条途径进入理解力时,也进入视觉;因为人从理解力看见。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就是流注的性质。无论我们说进入意愿的流注,还是说进入爱的流注,都是一样的,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无论我们说进入理解力的流注,还是说进入信的流注,也是一样的,因为理解力是信的容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引用的内容)。但关于这个主题,目前不允许引用更多内容,因为迄今为止,与它有关的东西都是未知的。只说这几句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约翰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并转过身来要看它都涉及什么;为何它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事实上,通过意愿进入理解力,或通过爱进入思维之物进入光照,因为人所意愿或爱的,他都会清楚感知到。如果它只经由理解力进入,情况则不然。此处说“要看那声音”,是因为“看”当论及属灵事物时,表示出于光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AE 11节);除非“看”表示理解力,否则经上不会说“要看那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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