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36

136.“我曾给她悔

136.“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肯悔改”表那些已确认该教义之人没有停下来,尽管他们在圣言中看到反对它的话。“悔改她的淫行”在此表示不再歪曲圣言。他们看见与其教义相反的话,这从经上论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行善者入天堂、作恶者下地狱,信心若无行为便是死的、邪恶的等大量经文明显可知。若问他们歪曲了圣言的哪个部分,或他们在哪里从灵性上与圣言行淫,答案是他们歪曲了整部圣言。因为整部圣言无非是爱主爱邻的教义,主说这两条爱的诫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的总纲(马太福音22:40)。圣言也含信之教义,却非脱离仁之信的教义,而是爱之信的教义。

诠释启示录 #32

32.“归向神和祂的

32.“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是神性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当论述神性真理时,主被称为“神”,当论述神性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但此处说的是“父”,而不是耶和华,因为主的父就是耶和华,“父”与“耶和华”所表相同。“神”和“父”唯独是指主;因为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参看AE 10, 26节);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使他成孕的那一位。因此,当主提到父时,祂指的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就是为何祂说: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约翰福音: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同一福音书:

祂不是独自一人,祂与父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将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系其人身中生命的在或本质的耶和华的神性称为“父”,将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称为“子”(参看《属天的奥秘》,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人子”是神性真理,“父”是神性良善(AC 1729, 1733, 2159, 2628, 2803, 2813, 3255, 3704, 7499, 8897, 9807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4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关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与主的神性人身合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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