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启2:21.“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表示那些已经确认该教义的人不从中退出,尽管他们在圣言中看到反对它的话。“悔改淫行”在此表示停止歪曲圣言,或从中退出。他们看见反对他们教义的话,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要避开邪恶、实行良善;还说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没有行为或作为的信心是死的,是属魔鬼的。但若要问,他们歪曲了圣言的哪个部分,或他们以哪种方式对圣言属灵地犯下了淫乱罪?答案是,他们歪曲了整部圣言,因为整部圣言只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教义;事实上,主说,一切律法和先知都系于关于这两种爱的诫命(马太福音22:40)。圣言里面也有信之教义,然而却没有这种信的教义,而是有爱之信的教义。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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