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表示由于唯信,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导并引诱主的仆人”是指那些能够并愿意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被教导的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可参看AR 3, 128节);“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淫”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与真理分离,并从真理那里被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正因如此,“行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由于这是属灵的淫行,所以那些凭自己的推理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时,就变成行淫者或性放荡者,或说沉迷于行淫;而且,世人至今不知道的是,那些确认唯信,以至于将仁爱的作为排除在外的人,就处于儿子与母亲通奸的欲望。在灵界,我经常感知到,他们处在犯这种如此可憎的通奸的欲望之中。谨记此事,待死后查证,你就会确信。以前我不敢透露这一点,因为它太刺耳了。
流便与他父亲的妾辟拉通奸就表示这种通奸(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示这信;由于这个原因,他被他父亲以色列诅咒,后来他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了;因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预言他的儿子们时,论到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如水一样轻,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玷污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因此,他长子的名分被剥夺了。历代志:
流便本是以色列的长子;但因他玷污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后来代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或与仁分离的信,这一点可见于对启示录7:5的解释。
“淫行”表示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任何淫行,而是指她的行为,如前所述(AR 132节)。民数记: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民数记14:33)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所有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亚述”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她与他们行淫。以西结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因此,她向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放弃在埃及的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比她姐姐的淫行更多。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由上述“淫行”来描述。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她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以及其它地方)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行公平、求真理的人。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山丘上的通奸,嘶声,淫乱的罪行,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愚昧的事,他们行淫,又冒我的名用谎言说我的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占据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同一先知书: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又: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污秽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此处“以色列”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出于并照着这理解而形成;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为自己娶妓女为妻,经上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同伴所爱的,又是个奸妇。(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太教会如所描述的那样,所以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奸夫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并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论到她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淫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通奸或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
启16:5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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