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表圣言的真理由此被歪曲。“教导、引诱神的仆人”表那些能够也愿意被教导圣言真理的人;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或用人)”(参看3, 128节);“行奸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奸淫”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从真理被分离和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并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由此可知,“行奸淫”表示玷污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是属灵的奸淫,所以那些凭自己的理性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之后,就变成行淫者。而且,世人迄今所不知的是:确认唯信,将仁爱行为排除在外的人具有子母乱伦的欲望。在灵界,他们行如此可憎淫行的欲望经常被察觉到。记住这一点,死后加以求证,你将得到确认。
以前我不敢披露,因为过于刺耳。流便与其父之妾辟拉乱伦就表示这种淫乱(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脱离仁之信,因此缘故,他被其父以色列咒诅,后来其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为儿子们预言时,论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滚沸如水,必不能居首位,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污秽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于是,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
以色列的长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秽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仁之信,后来代表脱离良善的真理,或脱离仁之信,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的解释(启示录7:5)。
“行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肉体上的淫行,而是指她的上述种种恶行(132节)。
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民数记14:33)
我必剪除转向魔鬼和占卜者,随他们行邪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5-16)
耶路撒冷啊,你倚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你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乱。你也和你邻邦身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妇人,淫妇,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人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你反倒把淫资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你这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 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表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圣言中,“埃及”表属世人的知识,“亚述”表由此而来的推理,“迦勒底”表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对良善的亵渎,故经上说耶路撒冷与他们行淫。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的女儿;她们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就与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离弃在埃及时的淫乱。另一个比她更败坏爱情,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多。她又加增淫行,迷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以上述“淫行”来描述。
又如以下经文:
你和许多情人行淫;你以淫乱和邪恶,把这地玷污了。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见没有?她上各高山并行淫。奸诈的犹大也去行淫。她因淫乱的声音把这地玷污了;她和石头木头行淫。(耶利米书3:1-2, 6, 8-9等)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若能就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真理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你的奸淫、你的发嘶声、你所犯淫行的罪,在山上、在田野间,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他们犯奸淫,行在虚谎中。(耶利米书23:14)
他们在以色列中行了愚昧的事,犯了奸淫,又冒我的名说虚谎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奸淫夺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犯奸淫。(何西阿书4:7, 10-11, 13)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在此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故经上说:“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
正因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娶妓女为妻,耶和华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情人所爱,又是淫妇的。(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大教会堕落至此,故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则被称为“奸夫的种”(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多有淫行,她用她的淫行出卖万族。(那鸿书 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说的就是她: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大怒的酒。(启示录14:8)
因为列族都喝她邪淫大怒的酒醉了,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这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淫乱”和“行淫”表示玷污并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
102a.“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这从耶和华或主的“名”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2628, 688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敬拜主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事物(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劳苦”是指用心智和热情去努力,好叫这些事物可以被认识和承认;因为当论及那些投入研究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时,“劳苦”就表示这一点。由此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与主有关的知识或认知就是属于爱和信的一切事物。
圣言的许多经文说“为耶和华的名”、“为主的名”、“为耶稣基督的名”、“神的名应当成圣”,等等。那些思维不超越字义的人以为所指的只是名字;但所指的不是名字,乃是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这一切都与爱和信有关。因此,在圣言中,“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但在此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因为这是说给那些仅热情研究这些知识或认知之人的。
“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不是指名字本身,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事物,这是由于灵界。在灵界,世上所用的名字是说不出来的;所论及之人的名字是从对所有关于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这些事物合并成一个词。在灵界,名字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为何灵界的名字和其它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属灵的。“主”和“耶稣基督”这些名字在那里甚至不像在世上那样能说出来,取代这些名字的,是一个从对关于祂所知道并相信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名字;这个概念是由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构成的。这是因为这些事物总体上就是他们里面的主;事实上,主在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中与每个人同在。情况就是如此,所以那里的每个人在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方面的品质立刻就能得知,只要他用一个属灵的词语或属灵的名字说出“主”或“耶稣基督”。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对主的爱或信的人无法说出祂的名字,也就是说,无法形成祂的任何属灵名字。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主,或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
因此,为免得许多人所持的以下观点占上风,即单单耶稣基督的名字,没有对祂的爱或信,因而没有爱和信存在所藉由的知识或认知,有助于救恩,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为祂的名”和“奉祂名”等的经文,那些深入思考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所指的,不仅仅是名字;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同一福音书: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至于为主的名所撇下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奉我的名求”是指出于爱和信求。路加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他;你们不要跟从他们。(路加福音21:8; 马可福音13:6)
“冒我的名来”和“说,我是他”是指宣扬虚假并说它们是真理,从而误导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马太福音24:5, 11, 23–27)
因为“耶稣”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3004–3005, 3009, 5502节),不是基督表示不是神性真理,而是虚假。
新约中“主的名”和旧约中“耶和华的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主。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记念的名。我们要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以赛亚书: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以赛亚书43:7)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又:
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奉耶和华的名事奉和祝福。(申命记10:8)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 14, 18, 26; 16:2, 6, 11, 15, 16)
“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表示那里将有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一切在耶路撒冷成就;因此,“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和敬拜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
102b.由于“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敬拜,所以“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原因在于,爱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由此清楚可知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要被视为神圣,并受到敬拜。
由于“主的名”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下面的经文表示什么是显而易见的;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路加福音: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20)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当如何理解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42)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因门徒的名给喝”表示为了真理而爱真理、为了良善而爱良善、出于信之真理践行仁爱。因为“先知”表示真理,“义人”表示良善,“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给凉水喝”是指出于服从践行仁爱;“因他们的名”是指为了他们的品质,因而为了这些事物。若不知道名字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东西呢?
为了真理而热爱和实行真理,为了良善而热爱和实行良善,就是为了真理和良善,而非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对真理和良善的这种情感是一种真正的属灵情感;但为了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是一种纯属世情感。由于那些为了真理和良善,或因它们是真理和良善而热爱真理和良善的人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说他们“必得先知的赏赐”和“义人的赏赐”;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这种情感拥有赏赐在自己里面,因为它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天堂的幸福就在对不以回报为目的,因而为了真理和良善而热爱和实行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88, 6478, 9174, 9984节);“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从人抽离出来的意义上也表示被教导的真理(AC 2534, 7269节);“义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AC 2235, 9857节);“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给喝”是指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进行教导,因而是指践行仁爱(AC 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名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AC 144—145, 1754, 1896, 2009, 3237节);因此,“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表示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品质(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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