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表圣言的真理由此被歪曲。“教导、引诱神的仆人”表那些能够也愿意被教导圣言真理的人;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或用人)”(参看3, 128节);“行奸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奸淫”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从真理被分离和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并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由此可知,“行奸淫”表示玷污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是属灵的奸淫,所以那些凭自己的理性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之后,就变成行淫者。而且,世人迄今所不知的是:确认唯信,将仁爱行为排除在外的人具有子母乱伦的欲望。在灵界,他们行如此可憎淫行的欲望经常被察觉到。记住这一点,死后加以求证,你将得到确认。
以前我不敢披露,因为过于刺耳。流便与其父之妾辟拉乱伦就表示这种淫乱(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脱离仁之信,因此缘故,他被其父以色列咒诅,后来其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为儿子们预言时,论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滚沸如水,必不能居首位,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污秽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于是,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
以色列的长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秽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仁之信,后来代表脱离良善的真理,或脱离仁之信,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的解释(启示录7:5)。
“行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肉体上的淫行,而是指她的上述种种恶行(132节)。
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民数记14:33)
我必剪除转向魔鬼和占卜者,随他们行邪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5-16)
耶路撒冷啊,你倚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你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乱。你也和你邻邦身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妇人,淫妇,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人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你反倒把淫资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你这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 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表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圣言中,“埃及”表属世人的知识,“亚述”表由此而来的推理,“迦勒底”表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对良善的亵渎,故经上说耶路撒冷与他们行淫。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的女儿;她们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就与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离弃在埃及时的淫乱。另一个比她更败坏爱情,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多。她又加增淫行,迷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以上述“淫行”来描述。
又如以下经文:
你和许多情人行淫;你以淫乱和邪恶,把这地玷污了。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见没有?她上各高山并行淫。奸诈的犹大也去行淫。她因淫乱的声音把这地玷污了;她和石头木头行淫。(耶利米书3:1-2, 6, 8-9等)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若能就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真理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你的奸淫、你的发嘶声、你所犯淫行的罪,在山上、在田野间,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他们犯奸淫,行在虚谎中。(耶利米书23:14)
他们在以色列中行了愚昧的事,犯了奸淫,又冒我的名说虚谎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奸淫夺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犯奸淫。(何西阿书4:7, 10-11, 13)
我认识以法莲,他竟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那里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在此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故经上说:“以法莲犯了奸淫;以色列被玷污”。
正因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娶妓女为妻,耶和华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情人所爱,又是淫妇的。(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大教会堕落至此,故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则被称为“奸夫的种”(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多有淫行,她用她的淫行出卖万族。(那鸿书 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说的就是她: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大怒的酒。(启示录14:8)
因为列族都喝她邪淫大怒的酒醉了,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这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淫乱”和“行淫”表示玷污并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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