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2.“就是你容许那妇人耶洗别”表示在教会,他们当中有些人将信与仁分离,并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妇人耶洗别”是指与仁分离之信,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事明显看出来,但前提是这些事要根据灵义按顺序来解释,并且它们与唯信进行比较;因为这些就是亚哈的妻子耶洗别的恶行;列王纪:
她去服侍巴力,在撒玛利亚为他筑坛,又做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又:
她杀了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又:
她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
又:
她利用诡计通过作假见证夺走了拿伯的葡萄园,并杀了他。(列王纪上21:6-7等)
由于这些恶行,以利亚预言她说,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又:
她从擦粉所站的窗户被扔下来,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0-33)
正如圣言的一切历史和预言部分都表示教会的属灵事物,这些也是如此。它们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这一点从灵义,以及把它们整理在一起明显看出来。因为“去服侍巴力”、“为他筑坛”和“做亚舍拉”表示服侍各种欲望,或也可说,服侍魔鬼,既不思想任何恶欲,也不思想任何罪,如那些没有仁爱和生活的教义,只有信仰教义的人所行的那样。“杀先知”表示摧毁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想杀以利亚”表示想摧毁圣言本身;“夺走拿伯的葡萄园,并杀了他”表示摧毁教会,因为“葡萄园”是指教会;吃她的“狗”表示欲望;“从窗户上被扔下来,血溅在墙上,被马践踏”表示它们的毁灭,因为细节也表示这些;“窗户”表示在光中的真理;“血”表示虚假;“墙”表示终端中的真理,“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描述合在一起,与脱离仁的信,即与仁分离之信相吻合,这可从启示录中接下来的描述,就是论述这信的地方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376.仁与信若仅停留在身体领域,即头脑中,而非植根于行为中,对人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段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祂撒种在好土里,这人留心听了道,就结实。耶稣说完这话,就大声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23,43)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15-21,23)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雅各书1:22)
在震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案卷展开,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作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动作为向我们怎样行,他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6)
还有上千段这样的经文。
由此可见,仁与信在付诸于行动之前,还算不上仁与信。若只停留在行为之上的半空中,即脑海里,仁与信就象空中的会幕或神殿,这些东西无非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象被书虫吃掉的纸上的绘画;又象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住在屋里。所有这一切表明,仁与信只要停留在精神概念上,而不是尽可能付诸行动,共同存在于行为中,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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