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表示它不向任何人显现,因为它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不是被铭刻在他们的记忆里,而是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可参看AR 121, 122节);凡唯独被铭刻在生命中,而非记忆里的,都不会向任何人显现,甚至不向他们自己显现,除非在这方面:当他们听到和读到某种东西时,就会感知到它是不是真的,并且感知到什么是真的。因为他们心智的内层甚至向主打开;主因在他们里面,并看到一切,故使他们貌似凭自己看到;但他们出于自己的智慧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看到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这一切,即“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是什么意思,其总的含义是:他们若阅读圣言,从中汲取教义真理,并靠近主,就会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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