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表示它不向任何人显现,因为它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不是被铭刻在他们的记忆里,而是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可参看AR 121, 122节);凡唯独被铭刻在生命中,而非记忆里的,都不会向任何人显现,甚至不向他们自己显现,除非在这方面:当他们听到和读到某种东西时,就会感知到它是不是真的,并且感知到什么是真的。因为他们心智的内层甚至向主打开;主因在他们里面,并看到一切,故使他们貌似凭自己看到;但他们出于自己的智慧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看到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这一切,即“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是什么意思,其总的含义是:他们若阅读圣言,从中汲取教义真理,并靠近主,就会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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