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表示它不向任何人显现,因为它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不是被铭刻在他们的记忆里,而是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可参看AR 121, 122节);凡唯独被铭刻在生命中,而非记忆里的,都不会向任何人显现,甚至不向他们自己显现,除非在这方面:当他们听到和读到某种东西时,就会感知到它是不是真的,并且感知到什么是真的。因为他们心智的内层甚至向主打开;主因在他们里面,并看到一切,故使他们貌似凭自己看到;但他们出于自己的智慧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看到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这一切,即“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是什么意思,其总的含义是:他们若阅读圣言,从中汲取教义真理,并靠近主,就会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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