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21

121.“并赐他一块

121.“并赐他一块白石”表赞同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一块白石”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过去人们收集小石头来投票表决,而白石表赞同票。“白石”之所以表赞同的真理,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 379节)。所以,“白石”表赞同良善的真理,以及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为良善吸引真理,与之结合。凡良善无不爱慕真理,并与诸如与其一致的真理结合,尤其是属天之爱的良善;这种良善与真理以合而为一的方式进行结合。因此,他们唯独通过良善来看待真理。这些人就是那些“律法写在心上”的人所指的。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记着说: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当中,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第三层天的所有天使都是如此。他们不通过任何记忆谈论真理,而是一听到别人谈论真理,尤其在阅读圣言时,就能清楚看到它们。原因在于,他们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中。那些在世时唯独靠近主,并因遵行圣言的真理而做出善行之人就会变得如此。关于他们的一些情况,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26, 270-271节)一书。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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