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示智慧,同时对作为中的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因而主与那些作工之人的结合。那些处于善行,同时将教义真理与作为联结起来的人所拥有的“隐藏的吗哪”,是指具有像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品质的隐藏的智慧。因为这些天使在世时处于善行,同时又处于教义真理,故在智慧上胜过其他天使。然而,他们处于一种隐藏的智慧,因为这智慧与其说刻写在他们的记忆中,不如说刻写在他们的生命中;因此,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谈论教义真理,而是实行它们,实行它们是因为,当其他人谈论真理时,他们就知道它们,也看到它们。爱之良善被赋予他们,主与那些将教义真理与善行联结起来的人结合,从而在他们的良善中赋予他们智慧,这就是“赐给吃那隐藏的吗哪”,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31-51)
由此明显可知,如果他们唯独靠近主,那么主自己就是那将在他们作为里面的“隐藏的吗哪”。无论你说“主”,还是说“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天之爱的智慧”,都是一样的。但这是一个奥秘,只要心智被来自世俗事物的云雾遮蔽,这个奥秘就很难进入任何人的属世观念;但当心灵进入宁静的状态,沐浴在阳光之下时,它就会进入,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从头到尾。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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