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智慧,同时行为中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归给,因而主与那些作工之人的结合。那些具有善行,同时将教义真理与行为相联结的人所享有的“隐藏的吗哪”是指诸如第三层天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隐藏的智慧。因为这些天使在世时既具有善行,同时也具有教义的真理,故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其他天使,享有隐藏的智慧,因为这智慧铭刻在他们的生命中,而非完全存于记忆。因此,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谈论教义真理,而是行出来。他们之所以行出来,是因为别人一谈起真理,他们就会明白,而且还看到它们。爱之良善就归给他们,主与那些将教义真理与善行相联结的人结合,并以此在其良善中赋予他们智慧,这就是“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这一点可通过主的这些话得以证实: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31-51)
由此可见,若他们唯独靠近主,主自己就是那将在他们行为中的“隐藏的吗哪”。或说“主”,或说“属天之爱的良善”,或说“属天之爱的智慧”,意思都一样。不过,这是一个奥秘,只要心灵被俗事的云层遮蔽,这奥秘就很难进入任何人的属世观念。但当心灵平静下来,处在阳光之中,它就会进入。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全文。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