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示智慧,同时对作为中的属天之爱的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因而主与那些作工之人的结合。那些处于善行,同时将教义真理与作为联结起来的人所拥有的“隐藏的吗哪”,是指具有像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品质的隐藏的智慧。因为这些天使在世时处于善行,同时又处于教义真理,故在智慧上胜过其他天使。然而,他们处于一种隐藏的智慧,因为这智慧与其说刻写在他们的记忆中,不如说刻写在他们的生命中;因此,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谈论教义真理,而是实行它们,实行它们是因为,当其他人谈论真理时,他们就知道它们,也看到它们。爱之良善被赋予他们,主与那些将教义真理与善行联结起来的人结合,从而在他们的良善中赋予他们智慧,这就是“赐给吃那隐藏的吗哪”,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31-51)
由此明显可知,如果他们唯独靠近主,那么主自己就是那将在他们作为里面的“隐藏的吗哪”。无论你说“主”,还是说“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天之爱的智慧”,都是一样的。但这是一个奥秘,只要心智被来自世俗事物的云雾遮蔽,这个奥秘就很难进入任何人的属世观念;但当心灵进入宁静的状态,沐浴在阳光之下时,它就会进入,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从头到尾。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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