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他们当中有些人行伪善的作为,通过这种方式,对神的敬拜在教会中被亵渎和败坏。这些事是指那些做使敬拜被玷污和败坏的作为之人,这一点从关于巴兰和摩押王巴勒的圣言历史部分明显看出来。因为巴兰是一个伪善的人和占卜者;他虽从耶和华那里说支持以色列人的话,但心里却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由此明显可知,他的作为是伪善的。我们读到,他是一个占卜者(民数记22:7; 24:1; 约书亚记13:22)。他通过祝福以色列人说支持他们的话(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但他从耶和华那里说这些话(民数记23:5, 12, 16; 24:13)。他心里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民数记31:16)。他所给的计谋可见于民数记(25:1, 9, 18)。这个计谋是他扔在以色列人面前的绊脚石,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18)
“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吃她们的祭物表示对圣物的吸收或采用;因此,吃祭别神的祭物,或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圣物的玷污和亵渎;“行淫”表示玷污并败坏敬拜;“摩押”,因而摩押王和摩押女子也表示那些玷污和败坏敬拜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468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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