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信仰”表他们还拥有宗教信仰和照此的敬拜,也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或主之“名”是指祂借以受到敬拜的全部,因而是指宗教信仰的全部(参看81节)。故此处它表示这些人拥有宗教信仰和照此的敬拜。“信仰”在此不是指当今教会所存之信,而是指神性真理,因为信属乎真理,真理属乎信。在天堂,“信仰”不是指别的,圣言所说“神的信”也不是指别的。正因如此,在希伯来语,“信仰”和“真理”是同一个字,叫做“Amuna”。由于“神的信”既指神性真理,而圣言又是神性真理本身,故很明显,“没有弃绝我的信仰”表示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
73.“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通过圣言对一切虚假的驱散。这从“从口中出来”和“长剑”或“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口中出来”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出来;“长剑”或“剑”是指争战的真理,由于真理在争战时,会驱散虚假,所以“长剑或剑”也表示对虚假的驱散。长剑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由于真理(对虚假)的完全驱散。“长剑”或“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799, 6353, 8294节)。由于“长剑或剑”经常在下面的经文(如启示录1:12, 16; 6:4, 8; 13:10, 14; 19:15, 21)中被提及,所以等我们论述这些经文时,会解释并说明它表示与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的真理;因此,我们在此不引用来自圣言的任何引文以证实现在的这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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