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08

108.“这些事是那

108.“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表在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方面的主,邪恶与虚假通过这些真理被驱散。第一章描述人子,也就是圣言方面的主之处,经上说: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2:16)
从前面(52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藉圣言及其教义驱散一切虚假。这话是说给并涉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唯独放在行为,而丝毫不放在教义真理上的人;因为他们无视或轻视教义的真理(其实它是必需的),故主对他们说:
你当悔改!不然,我就很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启示录2:16)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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