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08

108.“这些事是那

108.“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表示在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方面的主,邪恶和虚假通过这些真理被驱散。在第一章描述人子,也就是圣言方面的主的地方,经上说: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这句话表示主通过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可参看AR 52节)。这话是说给并涉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只置于作为,丝毫不置于教义真理的人;因为他们忽略或轻视教义的真理,然而,这些真理又是必要的,所以后来他们被告知:
你当悔改,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启示录2:16)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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